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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论述题 论述陈垣提出的“校法四例”。

【参考答案】

“校法四例”:
一对校法。即以同书之祖本与别本对校,遇不同处,则注于其旁。这是最基本的,也是最常用的方法。优点是还祖本以本来面目,缺点是比较死板,其主旨是只校异同,不校是非,只要与祖本相异,即照祖本改正;
二本校法。即以本书前后行文互校互证,以决择其异同,校正讹误。此法适于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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