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不超过3项,并且只有在(不合格项)整改完成并经检验人员确认合格后,或者在使用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整改情况报告上签署了同意监护使用的意见后,方可判定为合格。凡不合格项超过规定条件的,均判定为“不合格”。对判定为不合格的电梯,施工或使用单位修理后可申请复检。
问答题按《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要求,当电源为额定电压,额定频率时,电梯轿厢半载,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度和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得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也不宣小于额定速度的92%,请回答对这项要求的检验方法?
问答题按《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要求,系统接地型式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进入机房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始终分开。对这一项目如何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