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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王五是一名大学老师,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019年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薪收入5000元,奖金9000元,单位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400元、失业保险费5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100元、住房公积金350,“三险一金”合计共900元;
(2)4月取得培训收入3000元;
(3)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00元。
(4)8月取得稿酬250000元;
(4)收到教育部发放的全国优秀教师奖金15000元
(6)11月取得中奖收入4000元,通过当地教育局向希望小学捐款2000元。
(7)12月取得门面房租金收入5000元。
已知:王五父母均年满60周岁,可以专项附加扣除24000元,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5000元/月,偶然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王五通过当地教育局向希望小学捐款,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参考答案】

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