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的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按此规定,社区居委会的选举方式有三种: 一是全体有选举权的社区居民直接选举; 二是户代表选举; 三是居民代表选举。
问答题社区选民有什么条件?
问答题什么是社区居委会的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问答题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何时结束?
问答题为什么社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不能担任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问答题社区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