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干部、职工和城市居民中除特殊情况外,一对夫妇只准生育一个孩子;农村中有实际困难的夫妇,包括生了一个女孩的“独女户”,可以有计划、有间隔地生两个孩子,但绝不允许生三个孩子。少数民族可适当放宽,具体政策由各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决定。
问答题简述如何认定和处理重婚问题?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何区别?
问答题简述怎样认识男女平等和强调保护妇女权益的关系?
问答题简述一夫一妻制有哪些要求和合理性?
问答题简述如何理解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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