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容量标定值的有效期为3个月,超过此期限时应进行复查。但在下列情况下,应立即重测: ①更换量热温度计; ②更换热量计大部件如氧弹盖、连接环等; ③标定热容量和测定发热量时的内筒温度相差超过5K; ④热量计经过较大的搬动之后。
问答题简述飞灰取样器的种类及其应满足的要求。
问答题测定粒度小于13mm煤样的全水分时,为什么要趁热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