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2001年,赵某因工作需要出国,临行前将自己所属房屋两间交邻居李某代管,言明代管2年,期间可以出租但不可出卖。2年过后,赵某没有回国。李某要去外地工作,遂将两间房屋出租给张某并要求其代管。李某向张某表明该房屋权属归赵某,不可出卖。2005年,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将房屋卖给王某。因无法过户,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立即交房并办理过户手续。诉讼中赵某回国,得知张某和王某之间正对自己所属房屋进行诉讼,即向法院提出房屋产权归自己的主张。 赵某在诉讼中居于什么地位?为什么?
【参考答案】
赵某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因为赵某参加到张某和王某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来,即不支持原告主张,也不支持被告主张,而是将本诉中的张某和王某都作为被告,提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独立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