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B.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C.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
D.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