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规范汉字不是完全消灭繁体字、异体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问答题讲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
问答题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是什么?
问答题衡水市政府颁布的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地方性规章是什么?
问答题《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什么时候颁布?
问答题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