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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共用题干题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经营所得1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万元;来源于丙国经营所得2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0万元。甲、乙、丙三国经营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40%、60%;甲、乙、丙三国特许权使用所得的所得税率分别为10%、10%、5%。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在分国抵免法下,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税额为多少?

【参考答案】

由题意,来自乙国所得回甲国应补缴税额=(50-40)+(5-5)=10(万元);来自丙国所得回甲国应补缴税额=(100-100)+(6-3)=3(万元);在分国抵免法下,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税额=10+3=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