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诉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
问答题甲的行为如何定性?请说明理由。
问答题公安机关对毒品的鉴定存在什么问题?
问答题甲的女朋友丙对案件知情,民警在获取丙的证言时,侦查员对丙讲“因为甲是未成年人,法律有照顾,只要你老实交代,今天就放甲走,不老实就判甲刑,让甲吃牢饭”,后侦查员获得了丙指认甲犯罪事实的笔录。请问:丙的证言是否能成为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说明理由。
问答题如甲为少数民族,在本案的侦查、起诉、审判中因如何处理?
问答题如甲为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在讯问时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