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项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3200m3,经协商合同单价甲项为180元/m3,乙项160元/m3。合同工期为4个月。合同约定:(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留金;(3)当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估算工程量10%时,可进行调价,调整系数为0.9(或1.1);(4)根据市场情况规定价格调整系数平均按1.2计算;(5)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6)工程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承包商各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表1F400000-3。
问题:(1)估算合同总价为多少?
(2)工程预付款金额为多少?
(3)每月工程量价款是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参考答案】
(1)估算合同总价为:2300×180+3200×160=92.6万元(2)工程预付款金额为:92.6×20%=18.52万元(3)计算如下:1)第一个月:工程量价款为:500×180+700×160=20.2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2×1.2×(1-5%)=23.028万元由于合同规定每月签发付款的最低金额为25万元,故本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2)第二个月:工程量价款为:800×180+900×160=28.8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8.8×1.2×(1-5%)=32.832万元本月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23.028+32.832=55.86万元3)第三个月:工程量价款为:800×180+800×160=27.2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7.2×1.2×(1-5%)=31.008万元应扣工程预付款为:18.52×50%=9.26万元该月应支付的净金额为:31.008-9.26=21.748万元<25万元由于未达到最低结算金额,故本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4)第四个月:甲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2700m3,较估算工程量2300m3差额大于10%。2300×(1+10%)=2530m3超过10%的工程量为:2700-2530=170m3其单价应调整为:180×0.9=162元/m3故甲项工程量价款为:(600-170)×180+170×162=10.494万元乙项累计完成工程量为3000m3,与估计工程量3200m3相差未超过10%,故不予调整。乙项工程量价款为:600×160=9.6万元本月完成甲、乙两项工程量价款为:10.494+9.6=20.094万元应扣工程预付款为:18.52×50%=9.26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094×1.2×(1-5%)-9.26=13.647万元本期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21.748+13.647=35.3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