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所学新闻理论知识评析下则新闻报道在实行舆论监督方面的成功做法。
汉川市政府办公室下达“喝酒任务”。
指标:200万元;目标:喝出“发展氛围”。
本报讯,记者:胡成,龚升平。通讯员:曹曦晴,万敏。汉川市政府接待处10万元,市公安局2.5万元,仙女山镇7万元,马口镇5.5万元……这一系列“指标”不是别的,是汉川市政府办公室下达的今年的“喝酒任务”。
3日,知情人给记者送来了这份文件:《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用“小糊涂仙(神)”系列酒的通知》。文件称,湖北云峰酒业公司是最早来汉川落户的引进企业,所产酒去年跻身中国白酒品牌20强,该企业去年纳税逾1300万元,而该酒在汉川的市场份额却很低。为此该市倡导在公务招待中使用此酒。文件还附有任务分解表,包括各局、各乡镇在内的105个单位,今年需完成“任务”200万元。
文件规定,对于完成年度用酒计划的单位,将按10%奖励,对未完成计划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文件中称,此举是为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引商、稳商、亲商、富商’的发展氛围,促进招商引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并说明是“经市政府同意”的。
4日,记者来到市工商局,局办副主任龚文否认有此文件。他反问记者:“政府哪能倡导喝什么酒?那可是违反《行政许可法》的,市场经济本来就是公平交易嘛。”
记者随后来到市政府办公室。该办曾姓负责人承认,3月16日政府办确实下发过此文件,但并无不妥。他认为,文件明确规定只是倡导而不是强迫消费,至于“通报批评”也并不是什么惩罚。
(原载《楚天都市报》2006年4月6日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