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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案例:
2000年,人和镇被划为重庆市北部新区开发用地。根据拆迁补偿规定,拆迁的村民统一分配安臵房。根据1999年颁布的重庆市征地补偿安臵办法,有几种情况可以得到“优惠”:一、一对夫妻只能分一套房,但离了婚单独立户,就可以各分一套房,并以优惠的价格购买;二、配偶为城镇户口且无住房,可以申请多分配一间屋。说得更明白些,离婚后再找个城里人结婚,分配的房子可以从一室一厅增加为两室一厅。两室一厅的房型更合理,在市场上卖得起价。于是,人和镇婚姻登记处门口变得像菜市场一样热闹起来。离婚分户,多分一套房子,成了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一种补偿手段。对此,管委会迅速做出了反应,申请将再婚增购房价格由安臵优惠价调整为市场价的文件,被递送到了重庆市北部新区国土局。11月底,根据国土局的批复,管委会调整了再婚增购住房的价格。
村民们一下子傻眼了:第二套房必须按市场价购买,哪有获利空间呢?失望的村民们涌到镇政府讨说法。但管委会对此态度鲜明:“我们是及时用新文件堵住了旧文件的漏洞。安臵补偿标准是市有关部门经过研究后合理制定的,该标准考虑到了农民的利益,也考虑了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而事实上,此前已有专家测算:按重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拆迁补偿人均2.1万元仅能维持一个人生活3年多。对于很多2000年前后被征地的家庭来说,早已入不敷出。

本案的政策执行再决策没有遵循哪些原则,为什么?

【参考答案】

本案例中政策没有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民主原则和宣传解释的原则。根据专家测算:按重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拆迁补偿人均2.1万元仅能维持一个人生活3年多,对于很多2000年前后被征地的家庭来说,早已入不敷出。可见,安置补偿标准并不是管委会所说的那么科学合理,没有考虑农民的利益,也没有考虑本地经济发展水平。此外,公共政策的制定应该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应该征求民众意见,听取民众建议,接受民众监督,制定过程应该公开透明,执行应该公平合理。本案中,如果在政策制定经过全镇居民的公开讨论,是不会出现这样的结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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