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寺庙为县一级文物保护单位,是一可能发生固体物质火灾为主的灭火器配置场所。其大雄殿配置有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周围过道和用房配置有MFZ/ABC4手提式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该寺庙大雄殿的计算单元最小需配灭火级别为10A,有两个设置点,一个设置点配置了一具MFTZ/ABC20推车式磷酸铵盐(ABC)干粉灭火器,另一个设置点配置了一具MFT2/20推车式碳酸氢钠(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在2015年的一次现场检查时,发现所配置的灭火器中有2000年生产出厂的产品。 灭火器存在哪些情形的,予以报废处理?
【参考答案】
灭火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报废处理。
(1)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简体总面积的1/3,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者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的。
(3)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等缺陷的。
(4)筒体存在平底等不合理结构的。
(5)手提式灭火器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
(6)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包括铭牌脱落,或者铭牌上的生产厂名称模糊不清,或者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
(7)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者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8)被火烧过的。
符合报废规定的灭火器,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后,对灭火器简体、储气瓶进行打孔、压扁、锯切等报废处理,并逐具记录其报废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