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某少数民族自治区某县的少数村民,在村民金某某的带头下,违反政府禁令,种植了459株罂粟。当地公安机关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上级汇报,自治区政府、公安厅十分重视,派专人前往,协同县公安机关,共同向群众宣传烟毒的危害,监督金某某与种植罂粟的村民将罂粟铲除、烧毁。其他村民都配合铲除了所种罂粟,只有金某某以祖辈制药都种植罂粟为由抗拒铲除,公安机关遂对其做出了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金某某认为大家都种了,只处罚自己是公安机关处罚不公,不服处罚决定,于是申请了行政复议,其家人欲提供保证金申请拘留的暂缓执行,遭到了公安机关的拒绝。 公安机关对金某某的处罚是否合法?
【参考答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应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依据该条第二款规定,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本案,金某某与其他村民虽然都种植了不满五百株的罂粟,但其他村民在成熟前,都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自行铲除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处罚。金某某抗拒铲除,不具备不予处罚的条件,因此,公安机关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是正确的。